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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寄71万份罚单退回12万

2005/09/12 15:10    来源:YNET.com 北青网  法制晚报    白冰

   首批交通违法罚单寄出20余天 由于地址不符不少都被退回交管部门———

  本报讯 首批71万份交通违法罚单已经邮寄出20余天了,今天上午,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,由于司机或车主登记的地址与自己实际居住地址不符,共有12万余份罚单被退回到交管部门。

  邮寄告知方式是交管部门在信息管理方面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。但很多车主购车时登记自己的地址信息时,一般是按照身份证上的内容登记。而实际上,相当一部分人的住址早就与身份证上写的地址不同了。此外,很多外地人买车时,没有固定地址,每次地址变更后,很少有人去车管部门更改地址。同时,一些人在学车时登记的地址也和现在的真实地址不同。

  交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的规定: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、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(单位名称)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,应当主动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。

  目前,平均每天到交管部门更改信息的司机有1400多名。

  交管部门表示,由于司机没有主动变更信息导致告知书没有收到的,且经过邮政信函局再次打电话也联系不到司机或车主本人的,交管部门将不再负责告知。但交管部门会将这些退信进行登记,然后录入信函回收系统,以备查询。

  在这次邮寄交通违法罚单后,大部分司机及时拿着罚单到交通队接受了处罚,避免了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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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种途径修改车主或司机信息

  为确保车主及时接收到交通管理信息邮件,交管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所有人、驾驶人:在实际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后,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变更。

  目前市交管局提供了两种途径:

  一是到车管所、车管分所、交通(支)大队办证窗口或者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。填写《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表》(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,须加盖本单位公章)或者《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登记表》,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(原件或复印件),即可以直接修改相关信息。

  两种表格均可从交管局网站下载或到办证窗口免费领取。登记机构的地址、联系方式附后。

  二是网上修改。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(http://www.bjjtgl.gov.cn),进入“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”专栏和“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登记”专栏,按照提示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进入修改界面,修改个人信息后确定并提交即可。

  这种方式仅适用于驾驶人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,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,因涉及公章和法人代码证书问题,仍须到窗口办理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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